一、医院造成的医疗事故怎么办
1、医疗事故处理流程如下:
(1)医护人员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解释无效的,应及早上报医务部;
(3)医务部接到上报后做相应调查、了解和沟通,然后组织调解;
(4)若不能调解,由医务部报请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技术讨论会;
(5)对医疗技术讨论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医疗纠纷应如何解决
1、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
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对调解进行了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3、可见,已经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介入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
4、 在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鉴定,医疗过错鉴定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进行鉴定并不是医疗纠纷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
在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解决的,如果协商不一致的话,那么我们就要利用法律武器维权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